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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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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北京市和朝阳区都出台并实施了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这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朝阳,为我区经济“加码”。主要采取的举措包括: 1、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近日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2007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其中规定,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且仅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期货公司需由中方控股。与现行目录相比,限制尺度均有所放宽。其中,期货公司由原来的禁止投资类修订为限制投资类。 2、北京市近日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都金融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支持金融后台服务的优惠政策。入驻最高补助1500万元。 3、北京朝阳区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目前我区拥有法人金融机构151家,外资银行分行16家,金融机构代表处146家,金融产业作为我区重点产业之一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金融服务办公室的成立将为朝阳金融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上述举措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朝阳金融产业的发展和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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