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CBD国际人才港
 
 报名条件及方式  
条件:CBD国际人才港企业会员免费参加

方式:
将企业基本信息与参加培训课程的人员基本信息发送到相应销售或客服邮箱即可
 
   开课时间  
2007年7月18日14:00
 
   培训地点  
三元桥曙光西里甲一号
第三置业D座
查看培训地点地图
 
   咨询电话  
010_84409890
 
※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CBD国际人才港
 
 前言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6月29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

    为使企业用好用足新的《劳动合同法》,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邀请了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劳动法专家亲临授课,现场为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释疑解惑,从而提升企业在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学习收获
  • 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 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 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 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关于本课程(课程纲要)
    一、总则
    1、适用范围的扩大      2、规章制度的制定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 4、案例分析 5、企业应对策略
    二、劳动合同订立
    1、劳动合同订立 2、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4、试用期    5、培训及服务期 6、保密和竞业限制
    7、无效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1、欠薪风险的考量
    2、分立合并的合同履行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1、辞职的通知期  2、企业过错离职     3、员工过错离职
    4、员工无过错离职 5、解雇保护范围     6、单方解雇的民主程序
    7、终止和补偿   8、离职的手续和企业责任 9、违法解雇的法律责任
    10、案例分析    11、企业应对策略
    五、特别规定
    1、集体合同2、劳务派遣3、小时工4、企业应对策略
    六、附则
    1、适用2、合同订立3、过度4、生效日期
 课程主讲专家

 


主讲 韩智力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 主任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 副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 客座研究
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客座教授

>> 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实务课 程讲座 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北方交通大学经济劳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境外就业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顾问。
    从事劳动法律和员工关系管理的研究、实践工作十余年,对企业企业规章制度设计、核心员工流动与竞业禁止、企业并购中的员工关系处理有着独到的研究和大量实践经验。

>> 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先后为数百家中外企事业单位处理了近 700 起劳动争议案件,并成功代理了北京首起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争议、国美电器原副总经理离职争议、唐山钢铁集团公司高管跳槽争议、光华公司上诉上海分公司经理同业竞争争议等重大案件。现担任中国联通、上海庄臣、光华服务、信元担保、吉百利、广州移动、松下电器、通用电气、西安洋森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关系管理顾问。

>> 曾提供员工关系管理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企业:
    先后为下列机构和企业提供员工关系管理咨询服务: 国际劳工组织、中国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辽宁省劳动保障厅、新疆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中国移动、中国邮政、福建移动、广州移动、安徽通信服务、山西通信、广东邮政、广东联通、江西联通、中国电子、中国石油、华北油田、松下电器、吉百利(中国)、山东人寿、东胜石油、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文化、美的集团、青岛啤酒、沈阳东软、东风汽车、中关村科技、格力电器、四川烟草、武汉烟草、航天一院、中建七局、北京电力建设、汉达精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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