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编号通知如下:
1002 1023 1104 1131 1220 1265 1481 1524 1570
1735 1939 1829 1999 2047 2278 2508 2627 2680
2723 2744 2761 2839 2883 2929 3015 3051 3063
3126 3176 3233 3255 3321 3398 3485 3811 3911
3922 3958 3982 3990 4023 4050 4115 4224 4253
4282 4322 4325 4371 4372 4389 4503 4546 4568
4620 4692 4754 4787 4799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相应要求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2月18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2月19日(周二)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南楼二层多功能厅
考试时间:2008年2月19日(周二)下午(具体考试考场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
示意图:
北京西站乘车路线:1、北京西站乘673路到朝阳公园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
2、北京西站乘特2路到崇文门西站下车,换乘729路到甜水园北里下车;
3、北京西站乘301路到前门下车,换乘729路到甜水园北里下车。
北京站乘车路线:1、北京站乘673路到朝阳公园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
2、北京站乘729路到甜水园北里下车;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电话:010-65088899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所带的材料应当与填报的一致。
校长报名者所持材料包括:1、省部级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原件;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一学历);3、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4、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教师报名者所持材料包括:1、特级教师或近三年被评选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证书原件;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一学历);3、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5、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资格审查回执。
3)因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没有泊车场地,请考生尽量乘坐公交车辆前往。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
2008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