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国际人才港      
  首 页 | 个人通道 | 企业通道 | 人才测评 | 培训充电 | 猎头服务 | 管理咨询 | 公开选拔 服务热线:010-84409890   
  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政策 > 留学人才 > 相关文件
金融人才 文化创意
高级人才 留学人才
专业技术 公 务 员
毕 业 生  
人才引进 工作居住证
法律咨询 公积金
社会保险 外籍人士
在线答疑
 
关于引进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留学人员在京购房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1999]14号)中关于“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及“鼓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对以上留学人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的具体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在京购房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上述人员,均可在本市行政区内购买内、外销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存量房(四合院除外)。
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及权属发证部门应给持有《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上述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收取税费。
三、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人事局解释。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转摘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网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服务协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By 2006-2008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  北京双高朝阳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京ICP备 07004685号  服务热线:010-8440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