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如何申请? |
|
|
|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 本人护照(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国外学校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须全本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工作经历证明(入学前为大专学历,取得国外(境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注: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学员的认证申请。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chancy@stnet.cscse.edu.cn联系。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特区通行证; * 学业证书; * 学习成绩单; *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就读证明; * 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证件;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 本人身份证件; *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5. 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 (包括翻译件)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结果。 6.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指定的验证点或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论文摘要(目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
| 转摘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