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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医药费审核报销程序

北京劳动保障网 2007-12-28
一、审核程序:

    (一)大专院校医照人员

    1、门诊医药费:单位持门诊原始收据、处方及《享受医照人员门诊医药费报销明细表》、软盘,按约定时间到特殊人员管理部审核。

    2、住院医药费:单位持住院原始收据、诊断证明材料、《住院结算清单》及《享受医照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明细表》、软盘,按约定时间到特殊人员管理部审核。

    (二)一般人员(指在职、离休、退休、学生):单位持住院原始收据、诊断证明书、《住院结算清单》及《离休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明细表》、《在职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明细表》、《退休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明细表》、《学生住院医药费报销明细表》、软盘,按约定时间到特殊人员管理部审核。

    (三)医照人员、一般人员住院医药超过5万元者,单位可先将其《住院结算清单》送交特殊人员管理部,须经外审组核查病历后,再按相应的手续由单位与特殊人员管理部结算费用。

    二、审核时限:

    (一)特殊人员管理部在收到合格材料后当天完成审核工作。

    (二)需经核查的住院费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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