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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

北京劳动保障网 2007-12-28

一、办理变更手续

     (一) 需办理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持变更证明信,到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二)证明信请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前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后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单位编码;加盖本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办理购买领款凭证、明细表手续

    (一)在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到财务部购买“领款凭证”、“门诊、住院明细表”。

    (二)办理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提供单位编码,原已用完的领款凭证底联由单位保存。

    (三)领款凭证收取成本费每本5元,明细表收取成本费每本10元。

     三、办理大专院校教工、学生医疗证手续

    (一)需要新办或补办教工、学生医疗证的大专院校,请持单位介绍信、现金或支票到财务部办理,凭收据到特殊人员管理部领取医疗证。

    (二)每证收取工本费1.50元。

     四、办理医药费查询

    (一)凡需查询医药费拨款情况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需携带本单位领款凭证、单位编码到财务部查询。

    (二)财务部当即进行查询、回复。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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