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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将以前年度税后利润分配给外国股东个人,是否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外资公司分配给外国股东个人的股息无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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