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方面进行的专门性规划,是相应领域宏观市场导向和政府政策意图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建设和发展、进行项目审核和投资安排的依据,对综合规划纲要实施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
根据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朝阳区“十一五”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安排如下:
一、专项规划内容安排
专项规划是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针对本区“十一五”时期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的规划。对总体规划纲要实施和我区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1、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城市发展与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规划分局
参与部门:发改委、国土房管局、建委、农委、街办等
2、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牵头部门:国土房管局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建委、农委
3、朝阳区“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与调控规划
牵头部门:人口计生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建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农委等
4、朝阳区“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牵头部门:发改委
参与部门: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农委、街办、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等
5、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劳动保障局
参与部门:民政局、农委、街办、发改委
6、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教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分局
7、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卫生局
参与部门: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分局
8、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管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农委、街办、建委等
9、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生态环境建设实施规划
牵头部门:环保局
参与部门:管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发改委、农委、街办、绿化局、水务局
10、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奥运功能区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奥运森林公园管委会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街办、国土房管局、管委、农委、体育局、文化委等
11、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北京CBD功能区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 CBD管委会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街办、管委、建委、教委、卫生局、文化委等
12、朝阳区“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望京产业区管委会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街办、管委、建委、教委、卫生局、文化委等
13、温榆河生态走廊区域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温榆河生态走廊管委会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管委、农委、体育局、建委、教委、卫生局、文化委等
14、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商务局
参与部门:发改委、CBD管委会、旅游局、文化委、商务局
15、朝阳区“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发改委
参与部门:科委、电子城管委会、农委、街办
16、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科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科协
17、朝阳区“十一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体育局
参与部门:发改委、规划分局
18、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文化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宣传部、CBD管委会、规划分局
19、朝阳区“十一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组织部
参与部门:人事局、发改委
20、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妇联
参与部门:发改委等
21、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社会治安与法制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政法委
参与部门:法制办、公安分局、发改委、街办
22、朝阳区“十一五”时期城市管理规划
牵头部门:管委
参与部门:城管大队、街办、农委、发改委、建委等
23、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社区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街办
参与部门:农委、发改委、建委、体育局、教委、卫生局、文化委、科协、民政局等
24、朝阳区“十一五”时期信息化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信息办
参与部门:发改委等
25、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水环境整治与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水务局
参与部门:管委、规划分局、环保局、发改委、农委、建委
26、朝阳区“十一五”时期统筹城乡发展与城市化规划
牵头部门:农委
参与部门:发改委、管委、建委、教委、文化委、规划分局、国土房管局、街办、商务局、体育局、卫生局等
二、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1、有明确目标措施。根据规划期特点,分别提出到2008年和2010年的目标安排,以及相应的具体措施,远期目标展望到2020年。
2、有具体项目安排。从规划实施角度提出相应的具体重点项目考虑。
3、有空间布局要求。着眼于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空间布局安排的意见。
4、有资金需求分析。包括对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需求测算。
5、有时间形象进度。大致按照到2008年和2010年两个时间段考虑,明确规划实施尤其是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
三、专项规划文本格式
(一)规划名称。为统一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名称一般称为:朝阳区“十一五”时期 ×××规划。
(二)规划文本格式。规划文本包括正文、规划实施项目表或空间布局图(适用有空间布局要求的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说明三个部分。
正文包括目录和前言,前言简述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规划适用的范围或领域、规划实施期限等。
正文内容:“十五”发展的回顾与总结;“十一五”发展环境、趋势和判断与预测;“十一五”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方针(原则)、发展目标(2008年、2010年、2020年)、主要任务;“十一五”发展的空间布局指导原则、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区域及项目;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规划实施项目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或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对资源环境的综合影响评价表。
规划编制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规划衔接、论证、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规划文本的补充说明材料等。
四、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根据全区“十一五”规划编制统一安排,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研究起草阶段(4-6月份):在消化吸收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6月30日前完成各专项规划的初稿并报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二)论证衔接阶段(7-11月份):对照总体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进行专项规划衔接和专家论证,充分听取各委办局、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审定修改阶段(12月份-2006年3月份):专项规划经主管区领导审定后,提交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专题会审定。
(四)对外发布阶段(2006年4月份):区级重点专项规划审定通过后,以区政府发文方式发布;其它专项规划由区发展和改革委会同规划牵头编制部门联合发文发布。
以上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做相应调整。 |